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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审办微电影广播许可证审批窗口
发布时间: 2023-05-09 16:09 更新时间: 2024-01-26 15:24

上海审办微电影广播许可证审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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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国家为实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而颁发的许可证。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组织或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活动的,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许可证。那么,我们如何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行政许可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机构: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组织协会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主要人员资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履历表。
(2)重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有关专业简历,表演或有关专业培训证书(不少于三份)。
5、注册资本或验资证明。
6、办公空间证明。
7、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执照或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认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
(1)接受: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该目录应完整且符合法律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合法行政许可的要求。
(3)决定:该标准与审查标准相同。
(4)系统,发行,检查和通知服务:
1.申请文件及其附件完整,规范,有效。法律文件应完整,正确和有效。服务文件和备案应及时,准确和完整。
2.通知应及时,准确,,并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组织名称,组织名称和章程;
2、有符合经营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有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一百万元;
3、没有任何记录表明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已被撤销“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和运营许可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随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部分业务向社会放开,特别是近年来网络视听等广播电视新业务快速发展,从业主体和从业人员越来越多,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迫切需要得到进一步提升,迫切需要通过国家层面立法,以点带面,逐步建立一套完备的广播电视法律体系,形成良法善治新格局。对此,社会各界和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机构呼声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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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上海道与商小编要说一句的是,企业一定要符合申请办理微电影广播许可证的条件!然后才可以到文旅局进行申请办理微电影广播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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